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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成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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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网瘾为网络成瘾症的简称,是指上网者由于长时间地和习惯性地沉浸在网络时空当中,对互联网产生强烈的依赖,以至于达到了痴迷的程度而难以自我解脱的行为状态和心理状态。 [1]社会对于网瘾的概念和认识以及对网瘾的干预和处理方面存在很多的误区,且概念并不统一。"网瘾"的医学定义一直未有公认,大部分学者认为应该把网瘾称之为网络的过度使用,或者网络的滥用,也有人把它称为网络的病理性使用或过度的使用。[1]
   

       心理问题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给人类的社会生活带来巨大变革。它的迅速发展在给我们在带来便捷、高效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心理问题。心理障碍,约占网民人数的6%左右。青少年是社会网络活动的主体,青少年的网络成瘾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重视。全国政协委员朱尔澄日前披露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北京市约有20余万中学生迷恋网络游戏,北京未成年人患“网络成瘾症”比例高达90%。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和西南师范大学心理系联合对重庆市5所学校的400多名学生进行调查。结果显示,网络心理障碍的发病率达到了10%-15%,而意识到这是一种疾病并进行治疗的却不足5%。成瘾标准
   

       成瘾标准在网络心理问题中,最严重的是网络成瘾综合症。IAD患者最主要的表现表现为由于过度使用互联网而导致个体明显的社会、心理功能损害。美国心理学家杨格提出诊断网络成瘾的10条标准有:1. 上网时全神贯注,下网后念念不忘“网事”;2. 总嫌上网时间太少而不满足;3. 无法控制自己的上网行为;4. 一旦减少上网时间就会烦躁不安;5. 一上网就能消除种种不愉快情绪,精神亢奋;6. 为了上网而荒废学业和事业;7、 因上网放弃重要的人际交往、工作等;8. 不惜支付巨额上网费用;9. 对亲友掩盖自己频频上网的行为;10. 有孤寂失落感;杨格认为上述10种情况,在1年间只要有过4种以上,便可诊断为网络成瘾综合症。一般认为,网络成瘾可分为网络交际成瘾、网络色情成瘾、网络游戏成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