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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面对“问题学生”,怎能一“退”了之? 类别: 最新资讯
详细介绍:

在我们接的个案中,有不少来自潮汕三市的中学生,他们自述是学校的“问题学生”,其中有的是在学校不服管教,有的是因为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跟同学起了冲突,有的是无法适应新学校的环境出现了适应障碍......总之,他们被学校单方面认为是“问题学生”,被学校强行停课、劝退,一些学校甚至要求学生取得我们机构开具的显示其“没有心理问题”的诊断证明,方能让其回校重新上课。

平时从不对外做商业宣传的我们,竟然在潮汕三市拥有这么好的口碑,着实让我们“受宠若惊”。然而在感谢学校为我们进行无偿宣传之余,我们也在思考:为什么现在的学校都习惯劝退不听话的“问题学生”呢?难道他们真的“无可救药”吗?


一、劝退的学生,丢失的义务


如今越来越多的学校追求成绩、升学率、考核、评优、优等生等,其办学的目的越来越功利性,不少学校早已忘记办学的初心:教育。为了在短时间内迅速培养大量应试人才,以提升学校知名度,不少学校效仿衡水中学的教育模式。该模式简称“衡水模式”,也称“衡水现象”,是衡水中学为了适应当前高考制度,并大幅度提高升学率而形成的一种应试教育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学校如同一座考试加工厂,在准军事化的管理和高强度的学习下,学生如同工厂中的机器一般不停运转,学习、吃饭、睡觉连轴转。这在私立学校尤其常见,不同于大多数公办学校的走读模式,私立学校绝大多数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的学习生活基本都在学校内,因此为了方便管理,私立学校更容易采用这种模式。这种教育模式包办了学生的学习生活中的一切内容,因此,过分强调学生在教育过程中要绝对的服从、配合,让学生在其营造的单调、统一的环境下。其实就是把学生当作配合学校活动的“客体”,因此在日常教学中,当面对不听话不配合学校的学生时,学校往往会像工厂质检员筛选淘汰次品一样,把不听话的学生进行停课、劝退甚至直接开除,以保证这条“流水线”的顺利运行。

当遇到问题就不分青红皂白把学生劝退的时候,学校是否早已忘记了作为校方应该履行的义务呢?

根据《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我们承认,学校是一个规范性的组织,需要依靠相应的规章制度来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学生如果违反,就应该受到惩罚。而教育正是通过这样的方式,让学生学习社会规范,从而实现初级社会化。从这个角度上,学校对学生进行处罚,合理又合法。但是,我们也应该明确,学校既是规范强制性组织,又是发展性组织,即开发学生的各种潜能,发展学生的各种兴趣和才能,培养学生的多样化能力,引导学生培养独立的人格等。但是现实却是:当学生不配合学校的安排,抗拒学校的命令,学校更倾向于将其一赶了之。正所谓:眼不见为净。由此可见学校只满足于充当规范性组织这个角色——我管着你,你必须听我的。你犯了错我就处罚你!在惩罚学生的同时,学校更不应该忘记自身培养学生的责任和义务。学生出现心理问题,需要的不仅仅是家庭和社会的帮忙,学校也有义务提供帮助,把“问题学生”赶出学校,本质上就是责任的缺位。就是犯了“体制病”——甩包袱!


二、生硬的处理方式,缺失的教育公平

这些来中心咨询的学生,每个人被学校劝退的原因都不一样。文章开头我们已经提到过了,我们为什么要重复这一点,就是为了强调:每一个学生都是与众不同的,因此在教育的过程中也应该结合其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

学生正处于青少年这个关键阶段,其身心发展正好处于对自然、社会及自我认识和理解的发展的转折时期。根据心理学家皮亚杰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此时的青少年正处于公正道德阶段。




这个阶段的青少年出现了利他主义,能体验到公正、平等应该符合每个人的特殊情况。因此对青少年的教育更应该结合其特点进行妥善引导。

其实早在两千多年前,教育家孔子就提出了“因材施教”和“有教无类”的教育思想。体现的内涵按照今天的话来说就是两点:①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②促进教育公平。直到今天,孔子教育思想散发的光芒仍然照耀着每个受教育者,因此作为教育者的学校更应该在处理学生时遵循这样的原则。

而在了解他们被学校劝退的原因后,我们觉得:他们都不是无可救药的学生,学校用生硬、粗暴的方法驱赶学生,既缺乏作为学校应该具有的温度和气度,又违背了最基本教育公平。这些问题学生”的背后,也许是成长中家庭不和谐带来的创伤,也许是青春期独立意识作祟产生的叛逆心理,也许是对学校高强度学习生活的不满......一赶了之并不能让学生解决其心理问题,只会让其心理问题加剧!

试问当学校因为学生“不听话”而将其劝退时,是否还会记得贴在学校外墙上的“因材施教,有教无类”呢?


三、写在最后

笔者曾经在私立学校担任教师数年,对衡水模式有深入的体会。在数年的教学中,笔者观察到一个现象:刚入学的学生上课非常积极认真,面对老师的提问均踊跃举手。但是随着时间的推进,学生渐渐失去了发言的兴趣,到毕业班上课时,肯积极举手发言的学生已经寥寥无几,远远不如低年级班级,这种现象笔者称为“不举手现象”。其实这是这种模式过度控制学生,压制学生能动性造成的必然结果。学生有如“兽栏中的老虎”,一切作息行动均由学校统一分配,鲜有自由时间,就像被圈养的动物一样......久而久之,学生也逐渐被学校“体制化”,再无最初的活跃度和能动性。

诚然,衡水模式固然可以使大多数学生更加“听话”,学校也更容易培养出“优等生”,对学校来说可谓是名利双收。但是牺牲的是却是这些“问题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和大多数学生主动探究的兴趣。一言以蔽之:

被规范的是学生的行为,提高的是成绩,然而被扼杀的是学生的能动性!

回到劝退“问题学生”这件事上,我们不否认有一部分学生的行为非常恶劣,他们打架斗殴,抽烟酗酒,已经严重影响到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劝退这一部分品行恶劣的“问题学生”无可厚非。我们反对的是学校未履行自身的义务就将学生强制性劝退;我们也充分理解作为老师的困难,他们既要按时按量完成教学任务,还要负责对学生开展德育工作,甚至还要面对茫茫多的教学检查和教学比赛。当学生因心理问题需要老师们的帮助时,教师们早已“心有余而力不足”。这个时候,学校的心理辅导室就应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然而现实情况却令人大跌眼镜,很多学校的心理辅导室形同虚设,连学校的心理教师都被迫负责其他教学和日常工作,并不能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询帮助。

我们不愿意相信一个学校没有最基本的心理咨询服务,在学生最需要的心理辅导的时候,学校的心理辅导室应该充分发挥其作用,而不是一个在特定时期“应付上面检查”的场地。不至于在需要的时候无法发挥作用,被迫把学生往校外赶。

我们更不愿意相信学校已经沦为一个营利性组织,为了追求成绩,把学生当成其盈利、变现的工具,教育应该是有灵魂有温度的,而不是靠那些冰冷的分数来衡量教育质量,教育就是“教书+育人”,除了要求教会学生掌握知识,也要求在润物细无声的氛围中把学生培养成一个真正的社会主体。我们诚挚希望每个校园更像“家园”而非“工厂”。

最后,笔者套用电影《我的少女时代》里林真心在大礼堂公然对抗校规。她说:

你说学生要有学生的样子,

但是分数和校规,

都不能定义我们,

成绩好的学生也会犯错,

曾经犯错的有一天也会变好,

是好是坏不是你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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